成都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開展建設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督查檢查的通知
創建日期:2015/3/24 文件號:成建委〔2015〕96號 信息來源:建管處
各區(市)縣建設局、高新區規建局、天府新區成都片區規建局、在蓉各建設、監理、施工單位:
按照《成都市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實施方案》統一部署,為進一步規范建筑市場秩序,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壓實責任,確保兩年行動取得實效,經研究決定在全市開展建設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督查檢查,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檢查內容
主要檢查內容為:一是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承發包情況;二是在建項目質量責任落實情況;三是工程實體常見問題治理情況。
二、檢查安排
此次檢查堅持監督檢查與執法整治相結合的原則,采取市建委分組督查的方式進行。
(一)區(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檢查階段(3月25日-4月3日):對前四個月的質量治理工作進行深入分析,對企業自查自糾階段發現的質量問題和各類違法行為進行督查檢查提出進一步的治理糾正措施。
(二)市建委督查階段(4月6日-4月15日):市建委相關職能處(站)組成多個聯合檢查組,實地對各區(市)縣前一階段的質量治理工作進行督查,督查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工作貫徹落實情況,重點抽查近年來出現過違法分包掛靠和質量安全問題的項目和企業。
三、市建委督查方式
(一)檢查組聽取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關于開展此次檢查工作的情況匯報;
(二)檢查組對每個區(市)縣隨機、實地查看建設工地不少于兩個,重點抽查近年來出現過違法分包掛靠和質量安全問題的項目和企業;
(三)檢查組針對每個工地檢查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和提升要求,由屬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督促責任方整改到位。
四、相關要求
(一)建設項目各方責任主體要充分認識此次質量治理兩年行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落實好質量治理相關的各項制度措施,針對違法分包掛靠和質量治理工作,立即開展自查自糾,堅決杜絕走過場現象。
(二)各區(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領導,周密部署,落實責任,強化層級監督,開展專項檢查,針對發現的質量問題和各類違法行為,要按照《建筑工程五方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建質〔2014〕124號)、《建筑工程施工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建市〔2014〕118號)、《成都市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實施細則》(成建委〔2014〕205號)等有關規定,依法查處并進行通報。
(三)市建委將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督促屬地建設行政部門牽頭限期整改,并對檢查情況進行全市通報。
成都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5年3月23日